台湾首例飞机上充电宝自燃 “小米”躺枪 大陆禁止机上充电
2016-05-08
台湾岛内航空5月6日晚上首度发生移动电源自燃事故,专家建议应该禁止旅客在飞机使用移动电源充电,并透过安检检查不合格行动电源。大陆2014年8月已经禁止旅客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源
航空圈讯 台湾岛内航空5月6日晚上首度发生移动电源自燃事故,专家建议应该禁止旅客在飞机使用移动电源充电,并透过安检检查不合格行动电源。
台湾岛内航空首度发生移动电源自燃事故
据了解,威航班机ZV-252原定6日晚间10点26分从桃园机场起飞,前往东京羽田机场,起飞不久后,一名乘客正在使用的移动电源冒出火光,旅客马上呼叫空乘人员,空乘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且将移动电源放在垃圾桶内,并加水至桶内降温,全机161位乘客和机组人员都平安。机长获报后马上通知塔台,立即返航桃园机场。
台湾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ASC)表示此为台湾岛内首起锂电池空中自燃事件。
大陆品牌“小米”躺枪
事故发生后,台湾“ 民航局”第一时间“证实”该行动电源为中国大陆品牌“小米科技”产品:“这个行动电源是小米出品,电源容量为40瓦特/小时,符合民航局规定100瓦特/小时的上机规定;至于为何会自燃,是锂电池品质问题或使用不当,仍有待调查,过去曾经有外籍旅客将电池放座位上,不小心磨擦生热冒烟的案例,但国籍航空还是史上头一遭,飞安会将介入调查。”
消息曝光后,小米台湾紧急发表声明,表示:“目前尚未证实引发起火意外的行动电源,为小米官方版的行动电源。我们正积极向民航局相关单位确认中,希望可以尽速取得引发起火意外的行动电源。”
经过初步调查,台湾飞安会调查委员会7日晚间指出,这颗行动电源起火后外观受损,飞安会人员已经找来小米的人员一同研判才证实并非原厂产品,乘客所携带的“非正版”小米行动电源。
对此,小米表示:”针对媒体报导《威航座舱惊传行动电源起火意外》一事,经飞安会调查证实,乘客携带的是非正厂行动电源,特此澄清!“小米也呼吁民众购买移动电源时,要到官网选购有通过BSMI检验的正品,避免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
对此,小米表示:”针对媒体报导《威航座舱惊传行动电源起火意外》一事,经飞安会调查证实,乘客携带的是非正厂行动电源,特此澄清!“小米也呼吁民众购买移动电源时,要到官网选购有通过BSMI检验的正品,避免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
移动电源自燃事故频传
据中国时报报道,资料显示,锂电池容易因短路自燃,2006年至今,全球至少有3架货机在运送锂电池期间爆炸,其中2010年9月3日,UPS从迪拜起飞的货机,因载运8万多颗锂电池,自燃引发大火后导致货机坠毁。2011年7月28日韩亚航货机从首尔出发至上海,起飞1小时后疑似因锂电池爆炸,机舱起火坠海,2名驾驶罹难。
另波音787客机机身因为大量使用锂电池设计,2013年1月接连发生2起锂电池意外,其中全日空的787客机因而紧急降落,使得同款客机全球停飞3个多月。
台湾专家建议禁止在飞机上用给移动电源充电
台湾专家建议禁止在飞机上用给移动电源充电
中华科大航空学院院长祝如竹得知威航的旅客用移动电源充电时起火,直呼:“太危险了,应该加规定禁止。”他表示,电池充电会产生化学反应,就有高温、冒烟、爆炸的风险,在机舱容易燃烧,或浓烟造成乘客窒息,相当危险。他说旅客仍可携带锂电池上机,但民航局应禁止旅客在飞行途中用锂电池充电规定,降低风险。据航空圈了解,大陆2014年8月已经规定禁止旅客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源充电。
台湾“民航局”前局长、现任航空事务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张国政指出,锂电池若放在托运行李内,自燃起火时无人发现,恐造成大灾难,所以规定放在随身行李是正确的;但政府应透过安检,禁止不合格或未经许可的锂电池上机,只开放通过认证的锂电池与移动电源上机。
“民航局”空运组长韩振华表示,国际上没有任何禁止旅客在机上充电,或检查行动电源品牌的规范,但因曾发生多起移动电源在机舱内自燃事故,《民航法》多年前就比照国际规范,规定锂电池不得托运,并限制电池电容量,控制危害性。若飞机要运送2颗以上锂电池,会强制要求用货机运送。
韩振华说,曾有民众把锂电池放在包包内,走路时电池与金属物品摩擦而起火,且国际间发生多起货舱锂电池短路自燃事故,他呼吁旅客不要带来路不明的锂电池上机,也可用塑胶套包住锂电池,避免与金属碰撞而短路起火。
国际民航组织禁止托运锂电池
国际民航组织禁止托运锂电池
为避免锂电池自燃危害飞航安全,国际民航组织(ICAO)已经在2016年初宣布,自4月1日起禁止锂电池寄放客机货舱、也就是禁止旅客托运,直到2018年设立锂电池防火包装新标准为止。
锂电池一旦过热或损毁,便容易引致火警甚至爆炸,航空业界对运送锂电池一直极为谨慎,不少航空公司更禁止乘客把备用锂电池寄放货舱。目前国泰、英航、法航及新航等均禁止备用锂电池寄舱,包括俗称“尿袋”(充电宝)的移动电源。但是如果电池预先安装于电子器材内,则仍可当作寄舱行李。
大陆2014年已经出台 "充电宝"携带规定 禁止机上使用
大陆2014年已经出台 "充电宝"携带规定 禁止机上使用
中国民航局2014年8月7日公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2015年又重申此项规定。公告称: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移动电源把关6招 避免闯下大祸
台湾威航惊传行动电源起火,导致飞机折返事件,让这个平时可让手机重新恢复精力的法宝变得潜藏危机。到底该如何挑选、正确使用行动电源,才能避免酿下大祸,3C达人“Tim哥”教你六大招。
根据中央社7日报导,威航昨晚惊传行动电源起火,导致飞机折返事件,经飞航调查安全委员会稍早指出,原因是一位乘客携带“非正厂”移动电源烧熔,造成客舱冒烟,飞航组员请求回航,所幸人员与飞机都平安。
这场意外事件,也凸显消费者必须慎重挑选和正确使用行动电源的重要性,除了最好挑选原厂货之外,3C达人“Tim哥”还提供几项替行动电源把关的6大建议如下:
第一、挑选行动电源时,要注意外包装说明。这个产品是否有保固?是否有官方检验认证?厂商是否敢投保?还有最好使用日、韩製造的电芯,较有保障。
第二、在极冷、极热和极潮湿的环境下,都不适合使用行动电源。因为可能会让行动电源内部变质,潜藏使用危险性。
第三、行动电源是精密机械装置,必须好好维护,应避免重摔、掉落;否则可能会让内部主机板明线鬆脱,不幸的话,恐导致起火、烧融或爆炸意外。
第四、除了行动电源本身要注意外,也要使用有认证的电源线和插头。来源不明的电源线和插头,一样会让行动电源内部产生状况,潜藏危机。
第五、建议应该更换超过1年半以上的行动电源。因为电池有寿命,1年后会耗损,充电容易产生问题。
第六、不管是充电行动电源或用行动电源充电手机时,以手触摸若发现温度烫手,就表示行动电源品质不佳,或是内部出现问题与状况,已不适合再使用。
整体而言,行动电源的外型有的质感满分、有的可爱破表;但其实外表只是其次,如何正确挑选和使用行动电源才是最该注意的事,否则将让自己或众人暴露于危险之中,可就得不偿失了。
◇锂电池、充电宝携带规定
锂电池携带规定
旅客为个人自用内含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 (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 机等)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 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 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携带锂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旅客可提前与航空公司咨询以便获得帮助。
按照中国民航局的规定,携带乘机的锂电池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建议旅客从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锂电池,以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
"充电宝"携带规定
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锂电池、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锂电池、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锂电池、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如果已知锂电池、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
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锂电池、充电宝上。
如果锂电池、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锂电池、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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