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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9大飞机完成高速滑行抬前轮试验 首飞前“三证”已齐全
2017-04-24  

2017年4月23日上午,C919大型客机在上海浦东机场完成高速滑行抬前轮试验, 首飞前“三证”已齐全
 
  航空圈讯  中国商飞消息,2017年4月23日上午,C919大型客机在上海浦东机场完成高速滑行抬前轮试验。22日,C919大型客机还获得了中国民航局颁发的特许飞行证。加上之前获得的临时国籍登记证和无线电台执照,至此C919首飞前所必需的“三证”已齐全。
 
 


 
  高速滑行抬前轮试验,是指飞机在跑道上加速到正常起飞时的抬前轮速度,但并不起飞,随后立即减速滑行直到停止。这一试验旨在进一步测试飞机各项设备在地面高速运动时的性能,以及验证“抬前轮速度(VR)”这一重要指标。一般而言,飞机抬前轮速度不低于起飞决断速度。飞机滑行至这一高速而不起飞,意味着机组需要尽最大努力利用跑道剩余部分完成飞机减速到静止,否则将出现飞机冲出跑道等险情。据介绍,由于飞机空载和浦东机场跑道技术条件优良等保障,这样的试验,属于“有惊无险”。这也再次验证了国产大飞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按照中国相关适航法规要求,对于研制批的飞机实施飞行试验任务前,必须获得适航“三证”:包括临时国籍登记证、特许飞行证、无线电台执照。
 
  特许飞行证:由于C919飞机尚未取得有效适航证,依据中国民航适航规章CCAR21部要求,按照规章要求应当取得第一类特许飞行证,在获得临时国籍登记证后,飞机构型按阶段进行冻结,申请人向民航总局或地区管理局进行申请特许飞行证,表明飞行试验目的、飞行时间、飞行区域、航空器构型、运行限制等内容,表明该飞机在相应限制条件下能够保证飞行安全,由局方进行相应检查后,颁发特许飞行证,在特许飞行证允许范围内开展为证明符合适航标准的试验飞行。


 
  临时国籍登记证:按照CCAR45部要求,对未取得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的民用航空器,应当确定临时登记标志,并向民航总局申请获得临时国籍登记证,按照临时国籍登记证规定范围,开展验证试验飞行、生产试验飞行等飞行活动,包括首飞。


 
  无线电台执照:在取得特许飞行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规则和国际电信公约无线电规则,申请人向民航总局或地区管理局无委会申请无线电台执照,无线电台执照用于准予申请人在飞机上安装和使用相关无线电设备,主要包括发信机、营救发信机、DME测距仪、NAV-4000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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