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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飞行员提前离职被判赔191万 航空公司胜诉了但是已倒闭
2021-03-22  

台湾一名女飞行员签约服务航空公司10年,但是工作2年多后就离职,航空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00余万台币,法院判决航空公司胜诉。有点搞笑的是,胜诉的航空公司已经倒闭停飞。
       航空圈讯  台湾一名女飞行员签约服务航空公司10年,但是工作2年多后就离职,航空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00余万台币,法院判决航空公司胜诉。有点搞笑的是,胜诉的航空公司已经倒闭停飞。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远东航空提告主张,陈绪芬在2010年9月1日与远东航空公司签订飞行机师养成训练契约,约定她应参加公司提供的飞行机师养成训练,并自正式任用为飞行机师之日起,为远东航空服务至少10年,若有违反,陈应赔偿公司损失,而她在2011年11月1日起受聘为副机师,依照约定陈绪芬最少要在远航工作到2021年。
 
       公司指控,陈女放弃每月12.9万元的高新,在2014年10月1日离职,故远航求偿训练费用与生活津贴,总计求偿202万余元,她的两名契约连带保证人,也应与陈女负连带赔偿责任。

 
       陈女辩称,签约时并未取得民航机师证照,因此远航签约时主张的权利为“预约”,远航不得主张最低服务年限的权利,且她受训期间在航务处轮值,负责收发公文、接受主管指示提供劳务,并在养成训练第三阶段执行载客飞行任务,不得列入违约金之计算。另外远航前次财务危机时,直到2011年4月18日复航,所以2011年11月1日才聘用她并起算服务年限,陈认为不公平。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陈姓副机师等人赔偿47万余元,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改判陈姓副机师等人赔偿191万余元。案经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废弃发回,由高院进行更一审。
 
       更一审判决指出,双方契约就最低服务年限及起算日、违反最低服务年限时应赔偿的金额与项目都有明确规定,远航得依契约求偿。
 
       更一审判陈姓副机师应赔偿训练费用等违约金共191万余元(约44万元人民币),2名契约连带保证人也应负赔偿责任。陈姓副机师等人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3月22日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确定。
 
       据航空圈了解, 远东航空1957年6月5日创立,初期提供邮件运送等服务,1962年投入定期客运航线,主要运营澎湖、金门等航线,2008年爆发财务危机暂停营业,后由桦福集团董事长张纲维接手,并于2011年4月正式复航, 2019年12月13日起因财务问题无预警停飞,因为未提前申请停飞,台湾交通主管部门2020年1月31日正式宣布废除远东航空民用航空运输营运许可证。

       而远东航空董事长张纲维因被控掏空公司36亿元等罪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近日裁定让他以8000万元现金、2000万元人保,共1亿元台币交保,律师办妥手续后,张从台北看守所获释,他从2020年4月2日侦查中羁押至2021年3月月17日,终于结束350天牢狱生活,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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