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召开监察员管理和培训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2021-12-23
12月21日,民航局召开监察员管理和培训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回顾、总结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进展,审议重要工作事项
航空圈讯 12月21日,民航局召开监察员管理和培训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回顾、总结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进展,审议重要工作事项,并对下一阶段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民航局副局长董志毅出席会议并讲话,民航局监察员管理和培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民航监察员培训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董志毅表示,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以来,各单位、各部门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举措有力,培训课程体系进一步优化,培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培训质量有所提升,高级监察员管理取得新成效,监察员资质能力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行业监管的“三基”不断强化。
董志毅指出,面对监察员资质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应当深刻把握监察员资质能力建设的形势和特点,为监察员“加压、减负、撑腰、充电”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为中国民航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一要深刻把握中国民航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立足民航强国建设的阶段性特点和行业实际,从行业监管的供给侧下更大功夫,抓好监察员队伍建设,为民航强国建设打下坚实的监管基础。二要深刻把握民航安全工作的“五个属性”,把握监察员政治素质与民航安全工作政治属性、监察员业务能力与民航安全工作业务属性、监察员法治能力与民航安全工作社会属性、监察员行业管理能力与安全工作经济属性、监察员作风养成与安全工作文化属性的关系。三要深刻把握监察员资质能力建设的规律,坚持人才管理“选、育、用、留”的机制、监察员“一个素质、三个能力”的工作目标、问题导向的工作方法和制度的引领作用。
董志毅强调,为推动监察资质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下一阶段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要进一步提升监察员培训水平。加强监察员培训规划的系统性,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完善、实施监察员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继续深化监察员跨专业培训试点。二要加强高级监察员的使用、培养。充分发挥高级监察员的作用,落实高级监察员培养措施。三要持续优化“1+4+N”的培训格局。继续发挥“1+4+N”培训组织架构的优势,对标世界一流,加强民航监察员培训学院建设,做强培训主渠道。四要加大软硬件支撑力度,为监察员撑腰、赋能。加强系统建设与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建设,进一步提升监察员的执法规范性与执法效能。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监察员资质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民航监察员培训学院汇报了“十四五”时期培训和监管研究工作思路,民航局各司局汇报了2021年本专业监察员培训和高级监察员培养、使用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今年首次通过考评产生的民航高级监察员候选人名单,审议了民航监察员培训学院2022年培训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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