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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近40起影响民航无人机“黑飞”事件 全都找不到肇事者
2017-09-28  

2016年至2017年7月,民航四川监管局共收到无人机影响运行安全的事件报告37起(2017年前7个月有29起),其中12起事件导致10个以上航班受到影响。至今,37起事件未能查到肇事者。
        航空圈讯  2016年至2017年7月,民航四川监管局共收到无人机影响运行安全的事件报告37起(2017年前7个月有29起),其中12起事件导致10个以上航班受到影响。至今,37起事件未能查到肇事者。

         2017年四川国际航空航天高峰论坛无人机应用发展论坛9月28日在四川德阳市广汉举行,这是9月29日至10月3日举行的首届四川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四川航展)系列活动之一,民航四川监管局航安办主任彭勃在论坛上披露了相关情况。
 

 
        彭勃指出,无人机在民运用输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升空,影响民航航班行安全的事件在一段时期内呈高发态势,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特别是今年以来,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等多机场相继发生在净空保护区内非法飞行影响机场正常运行事件。
 
 
        据彭勃介绍,2016年至今,民航四川监管局共收到无人机影响运行安全的事件报告37起,其中12起事件导致10个以上航班受到影响,影响最大的一次事件发生于2017年4月21日,导致成都双流国际机场65个航班返航备降、39个航班盘旋等待,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各种难以估量的损失。
 
 
        四川受影响的机场包括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绵阳机场、广汉机场、新津机场和遂宁机场,其中成都双流机场
受影响最大。
 
       按时间划分,37起事件中2016年发生8起,2017年1至7月份共有29起,其中2017年4月份发生13起。
 
       按发现高度分析,从扰飞警情中机组人员发现的不明飞行物的高度来看,1000米以下11起,1000米以上19起。
 
       据分析,高度超过1000米的不明飞行物,如果是无人机,已属于超视距飞行,对操控技术和飞行经验要求很高,需要非常专业的“飞手”才能操纵,普通无人机爱好者大多数只能飞到几百米高度。
 
       按照无人机类型统计,通过8位民航客机机长在空中观察到的不明飞行物特征描述,推测有5起是旋翼无人机、3起是固定翼无人机。
 
       然而,这37起发生在四川境内的不明飞行物扰飞警情在通知属地公安机关查找后,迄今尚未找到不明飞行物及放飞人员。

 
       彭勃说,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可以推测,大部分的扰飞无人机是由较专业的“飞手”进行操纵的,在现有条件下查找不明飞行物及放飞人员存在较大困难。
 
       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教授孙永生介绍,事发后成都、重庆等地警方均成立了人数众多的专案组,由于这些无人机飞行速度快,警方都是事发后介入,很难找到证据,大量警力查看众多监控视频,依旧没能寻找到相关肇事者。


 
      据航空圈了解,今年成都、昆明等地重金鼓励民众举报无人机“黑飞”,成都警方曾抓到数名违规放飞无人机的“黑飞”人员。

       四川也率先出台了十分严格的无人机监管法规,《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于9月20日起施行。不过,此规定一些条款对无人机产业也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一些业内人士对此有不同声音,比如国家航空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浩就认为,监管应该以运行为中心,无人机监管主要应该是管运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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