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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2起 大陆和台湾乘客在桃园机场被没收数十万现金
2017-10-30  

一名大陆乘客10月28日飞抵台湾桃园机场时携带10万美元现金,因携带超额币值未申报,被海关没收9万美元,10月29日,台湾一名旅客从桃园机场出境前往大陆时,同样被没收新台币62 7万元。
       航空圈讯 一名大陆乘客10月28日飞抵台湾桃园机场时携带10万美元现金,因携带超额币值未申报,被海关没收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紧接着,10月29日,台湾一名旅客从桃园机场搭机出境前往大陆时,同样原因,约新台币62.7万元(约为人民币13.8万元)的超额货币遭没收。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10月28日大陆一名刘姓男乘客搭乘中国南方航空CZ3009班机,从哈尔滨入境桃园国际机场时,因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携带10万元美金从免申报柜台入境,而被海关查处。

 
         海关人员清点后,除了发还规定内所能携带的1万美金币值外,其余超额9万元美金暂扣候处,数天内将发出正式没收入的行政处分书。

 
         刘男自称携带巨额美金主要是用于开公司,但不清楚入境携带外币规定,感到相当懊恼。

         这一新闻在大陆和台湾都引发讨论。不料想,10月29日,一名台湾萧姓居民也携带超额钱币前往大陆时,同样在桃园机场被查处,可谓前赴后继。

        萧姓旅客搭乘国泰航空CX465班机,准备从桃园国际机场经香港前往中国大陆,但因未经口头或书面申报,携带新台币23万6000 元及12万6900元人民币出境。 

 
     经海关人员清点后,除了发还规定内所能携带的新台币10万元及2万元人民币外,其余超额币值暂扣候处,数天内将发出正式没收的行政处分书;男子遭没收金额,换算约新台币62.7万元(约为人民币13.8万元)。 
 
    萧男自称款项主要是支付大陆办公室租金,但不清楚入出境携带外币规定,当下感到相后悔。 


 
       据报道,台湾地区洗钱防制规定新制于2017年6月28日实施,已有不少旅客因未注意规定,携带超额货币遭没入的案件。
 
       机场海关方面再度呼吁,依据《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规定,民众出入境台湾地区携带外币、有价证券超过限额等值1万美元、人民币超过限额2万元,及新台币超过限额10万元者,应主动诚实申报,以免遭没收。 
 
     
       另外,根据大陆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在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可以直接携带入境无需向海关申报。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二是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并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三是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政府领导人出访;(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5)其他特殊情况,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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