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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刺警疑犯连夜逃跑 飞机起飞前12分钟警方接到线报
2020-07-04  

7月1日下午,一男子公然用刀刺伤正在执法的香港警察,当晚该男子乘飞机准备逃往英国,在飞机起飞前12分钟,机场警方接到匿名电话,火速赶往登机口,拦停飞机。
        航空圈讯  7月1日下午,一男子公然用刀刺伤正在执法的香港警察,当晚该男子乘飞机准备逃往英国,在飞机起飞前12分钟,机场警方接到匿名电话,火速赶往登机口,拦停飞机。
 
       综合香港文汇报等媒体报道, 香港庆贺回归祖国23周年期间,7月1日下午4时许一男子在香港铜锣湾为“抢犯”而涉嫌拔刀刺伤防暴警,该疑犯7月2日凌晨在香港机场一架往英国伦敦航班上被捕。

 
       被捕青年黄钧华(24岁),2年前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早前考获专业资格,现任职助理工程师,月入两万多元,和父母同住。其父母均为退休人士,有一名港大同窗女友。

       由于被媒体曝光行凶过程,他害怕罪责难逃,即时联络女友透露逃跑英国的计划,在犯案两小时后购得飞往英国的单程机票,身怀香港特区护照及过期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登机。


       初步调查显示,黄返回住所后,在傍晚6时许,成功在网上购得即晚飞往英国伦敦的国泰航空CX251航班单程机票,又托人替他筹集和从柜员机提取外币和港币,并随即与登门会合的女友一起匆匆离开住所。当时,警方正全力追查其身份,但未有重大突破,至深夜,女友送黄到机场后便离开,而黄持特区护照顺利登机,该航机原订11时55分起飞,黄的潜逃计划成功在即。 
 

 
       7月1日晚上11时43分,有匿名人士致电机场警区督察的手机,声称刺伤警察的人正在登上飞往伦敦的飞机,然后挂了电话。

       警方迅速查看航班,相信对方身处国泰航空CX251机舱,因为当时CX251是唯一飞往伦敦的航班,预计起飞时间是晚上11时55分,将于12分钟后起飞,警方随即争分夺秒追截。

 
       警方即通过香港民航处查询乘客资料,发现7月1日只有一名男子购买即日机票,掌握初步资料后,火速通知机场警区巡逻小队和机场特警。
 
       此时距班机起飞只有约10分钟,幸好驾驶警车的警员熟悉机场客机泊位,仅花约3分钟便抵达登机桥。当时机舱门已准备关上,警员立即叫停,并向机长报告有关情况,要求空姐通过广播呼叫黄的姓名,请他自行行出机舱,但呼叫多次,黄均无回应。

 
       一名便衣警员遂进入机舱,由于乘客并未满座,警员发现黄未有坐在原先编配的座位,而是坐在机尾最后一排,其后根据黄的头发、样貌特征及其右手伤痕确认他为被通缉男子,再通知军装警入机舱带走黄。

 
       据知,他当时神情紧张,但拒绝回答警员问题,其后黄被押返机场警署,交由商业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而有关航机延误至7月2日凌晨1时02分起飞。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黄只有一个背包跟身,并无托运行李,当时他身上有一部手机,约2万元港币以及约合2万港元的人民币和欧元,另有一本特区护照和一本过期的BNO,不排除有人图抵英后再为BNO续期,希望有机会在英国获得更长逗留时间。


       消息称,疑凶被捕后不合作,他并无案底,虽曾多次上街闹事,但无被捕过,警方初步相信他有仇警心理。

       其父亲认为香港大学有责任,“最衰就是港大那班人”,港大经常邀请毕业生和学生参加活动。
 
       据了解,警方可能以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7条的“伤人罪”起诉疑凶,俗称“伤人17”,一经定罪,最高判刑终身监禁,该控罪强调的是被告“有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包括被告有意图导致受害人受伤,受害人受严重的身体伤害,被告的伤人行为是非法及恶意作出等要素。有法界人士认为,该男子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恐怖活动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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