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买客机机身协议 新加坡航空起诉美商获赔近700万新元
2022-11-04
美国一商家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达成买下一架客机机身的协议,岂料美商之后一再延误付款,结果被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裁定须支付近700万新元,补偿新航因交易没有完成所蒙受的损失。
航空圈讯 美国一商家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达成买下一架客机机身的协议,岂料美商之后一再延误付款,结果被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裁定须支付近700万新元,补偿新航因交易没有完成所蒙受的损失。
据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国际法官库克早前已裁定发起索偿官司的新航胜诉,之后再举行审讯定夺具体的赔偿金额,在2022年11月3日发表书面裁决。
根据判词,2018年9月,美国飞机销售与租赁公司CSDS Aircraft Sales & Leasing(简称CSDS)与新航签署买卖合约,要以650万美元(约923万新元)向新航购买一架波音777-212客机的机身,并支付25万美元(约36万新元)为订金。
不过,双方后来对于CSDS应该先付款或新航应先签发卖据一事僵持不下。由于CSDS迟迟没有偿付余款,新航在同年11月终止合约,入禀高庭指对方违约和索讨赔偿。法官去年审理后裁定,CSDS无权在付款前,要求新航先把卖据交给代理。既然CSDS没履行合约,就必须对新航做出违约赔偿。
新航以英国的1979年货物买卖法令为依据,要求CSDS按照机身的合约交易价与违约后市价之间的差价做出赔偿。新航认为,CSDS也应赔偿新航继续停放与维修机身的花费,以及违约后为卖掉机身所须支出的行销与律师费等。
法官接受新航提呈的证据,即在终止与CSDS的买卖协议后,新航多次尝试为机身寻找替代买家,但因为新航只卖机身不卖引擎,又或者买家只想买机身部分配件,但不获准在拆件后将机身弃置于樟宜机场,以致交易最终都不成功。新航已在2021年10月将机身拆解。
法官说,在估算机身市价的时间点上,必须考虑新航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寻找新买家与完成交易,而要找到替代买家的合理时间为半年。法官以新航在2019年3月收到的132万美元竞标价为参照,并以此价位为基础并进行调整后,估定机身在CSDS违约半年后可取得的市价是150万美元(约213万新元)。
因此,扣除已支付的订金后,CSDS没有按合约价格履行协议,等于让新航在交易价上损失了475万美元(约674万新元);加上新航在寻找替代买家期间所承担的其他花费如律师费,法官最终把它应得的赔偿额定为约699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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