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导演西宁机场被拘 警方:不听劝阻硬闯机场隔离区
2016-06-30
6月29日中午,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发布声明称,藏族导演万玛才旦6月25日在青海西宁机场被机场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当地警方公告回应称其不听劝阻硬闯机场隔离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航空圈讯 6月29日中午,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发布声明称,藏族导演万玛才旦6月25日在青海西宁机场被机场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当地警方公告回应称其不听劝阻硬闯机场隔离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其后的羁押过程中,万玛才旦出现身体不适,于27日下午入院医治。
青海省西宁市警方6月29日18时许发出题为《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旅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的通报。通报称,近日,为维护机场治安秩序稳定,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旅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
根据公开资料,万玛才旦现年47岁,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是中国导演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员,曾先后就读于西北民族大学和北京电影学院。其最新电影《塔洛》曾获2015年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剧本奖及最佳剧情片、最佳导演提名。
同为藏族人的歌唱家韩红29日下午发微博声援万玛才旦,“我虽然身处甘肃援助,但是这件事作为藏族同胞我必须严正抗议!万玛是我的朋友,我不会袖手旁观的!”但这一表态遭到网友批评,网友认为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机场安检制度,人人应当遵守。无论职业、民族违法必究。韩红后来删除该微博,并在6月30日发微博称告别微博。
《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关于万玛才旦导演西宁机场事件的声明》中称,中国电影导演协会是中国电影导演的行业协会,保障协会会员的正当权益是我们的基本义务,我们同样强烈关注事件的起因和相关发展,呼吁相关部门迅速回应社会关切,公布事件原委,包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暴力执法或过度执法的问题。
青海省西宁市警方6月29日18时许发出题为《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旅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的通报。通报称,近日,为维护机场治安秩序稳定,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旅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
6月25日20时15分许,违法行为人万某乘坐由北京飞往西宁的CZ6269次航班到达西宁。20时30分许,万某从西宁机场到达厅控制区走出,行至停车场后发现随身携带行李遗忘在到达厅行李转盘处的手推车上,随即又从停车场返回到达厅。20时35分许,万某擅自闯入到达厅控制区寻找行李,机场安检人员多次劝阻,但万某不听劝阻并和安检人员发生争执,机场安检人员随即报警。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3名执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对万某进行劝阻,要求万某退出控制区,并告知其行李由机场工作人员帮助找回。但万某既不听取劝阻也不退出控制区,继续在控制区内大吵大闹,不配合现场执勤民警执行公务。执勤民警多次劝阻无效后,于20时49分许将万某强制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调查期间,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教育和政策说明,并请万某在场朋友劝其配合民警工作、接受调查。但万某仍拒不配合,拒绝回答民警询问。经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对其同行2人和机场工作人员等目击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现场收集到的相关证据,万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对万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该案调查期间,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民警告知万某依法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询问,对执法全程视音频记录。按照法律规定在对万某执行行政拘留前,民警将其带至海东市平安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万某没有不适合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6月26日7时10分将其送至平安区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6月25日20时49分,民警将万某强制带离现场时,由于其拒不配合,导致手腕有3处手铐勒痕。拘留所对万某勒痕进行了备案,并经万某签字确认。6月27日10时许,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接到平安区行政拘留所电话,万某称“胸闷、头晕”身体不适提出就诊申请。民航青海机场公安局立即派2名民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将其送往平安区中医院,在其家属和朋友陪护下进行诊断,诊断结果为高血压和高血糖症状,无其他症状,医生建议入院观察。就诊后,2名民警再次向万某宣读了权利和义务,并告知病愈后将依法执行未完成行政拘留期限,万某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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