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机场附近飞无人机被罚60万 抗罚败诉
2017-09-14
台湾男子王龙文在机场附近两次飞行无人机,民航主管部门以飞入限航区开罚60万元台币(约9 2万元人民币),王男提起行政诉讼抗罚结果败诉。
航空圈讯 台湾男子王龙文在机场附近两次飞行无人机,民航主管部门以飞入限航区开罚60万元台币(约9.2万元人民币),王男提起行政诉讼抗罚结果败诉。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王龙文9月14日接受访问指出“对于判决结果,他不会上诉”,因为这起无人机事件,他除了遭行政裁罚新台币60万元,也被军方向警方告发,而遭北检检察官依刺探军事秘密等罪嫌侦办。
身为某公司董事长的王龙文说,当时无人机是因故障不慎失控飞出自家阳台,他在家研发空拍机与iPhone间的转接器,转接器主要功能为将无人机拍摄画面快速读取储存到iphone,甚至立即上网分享给亲友看,未来可望用在救灾、勘灾以及记录美好画面,转接器在2016年9月间已上巿。
王龙文说,他花时间研发做出读卡机,后来销售不错,他也很开心,只是他也发现无人机现况并不是非常安全,仍有可能故障掉落而砸伤人,希望政府能订出无人机的使用规则及区域,甚至立法,而不是仅用民用航空法规来规范及处罚,像他这次案例,就是因为无人机故障飞出,遭主管机关认定飞行地点离台北松山机场约5公里距离,为限航区而挨罚。
依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8月底公布的判决书指出,王龙文先后于20116年3月27日及4月23日晚间,位于台北巿爱国西路的22楼住处施放无人机,飞行进入民航主管机构公告的限航区,陆续遭军方向警方告发后,函送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检方认定他的行为无涉刑事罪嫌后,予以签结。
不过,民航主管机构认定王龙文未经核准,在松山机场四周禁止施放有碍飞航安全物体的范围内,施放两次无人机违反民航法规,依法各开罚30万元。王男不服遭罚,提起行政诉讼抗罚。
法院调查后认定,王男从住处施放无人机,进入限航区,飞行地点与松山机场直线距离约5.15公里,且施放高度距离地面已经逾72米,超过松山机场标高起算60米以上,民航部门依法开罚无误,王男抗罚主张无理由,因此判王男败诉,全案可上诉。
随着无人机普及,无人机违规飞行事件越来越多,特别是无人机影响民航飞行事件近来在大陆和台湾都多次发生,台湾民航部门呼吁民众勿在机场周边放飞无人机,一旦发现违规,将会处罚30至150万元台币(约4.6万元至33万元人民币)。今年上半年台湾共处罚10起无人机违规飞行事件,均罚款30万元台币(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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